柳传志:与股东和谐共处 柳传志:与股东和谐共处“要明确责权,该给的一定要给,该要的一定得要。提出想法时要注意分阶段、分步骤,把握时机” 首先,我认为公司的发展始终要兼顾参股方利益。公司 200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