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要政策扶持更要落地生根

“双创”要政策扶持更要落地生根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的推进,国家和地方政府纷纷出谋划策,力争营造出更优质的创业环境。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大力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科技部也印发了《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鼓励积极利用众包、众筹、众扶等手段发展众创空间。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国务院和各地政府针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发布的政策措施已超过2000条。

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各类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需求、制度需求、资金需求、服务需求、信息需求等困难。但是,推进“双创”,既需要政策扶持,更需要落地生根,减少“双创”的“玻璃门”。从表面上看,“双创”的“玻璃门”的存在是政策设计和执行的问题,但从更深层次看,却涉及政府在大众创业过程中的角色设定。如何更为有效地利用政府的钱,如何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作为培育创业者的孵化器又该发挥怎样的作用,这些问题不仅考验创业者的创业智慧,更考验政府的“双创”管理能力。

“双创”最需要的首先是资金,用好政府的“双创”资金,首先要防止套利现象。根据以往的经验,大规模的政府扶持资金近年来不断下拨,但有时却会出现资金流动中被套利,或者政府支持资金门槛过高以至于创业者无法拿到的情况。由于经济形势的压力,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中小企业发展步履维艰。当下,政府必要的支持必不可少,政府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就是一个很好的融资平台。

其次,应该鼓励企业注资创新创业。企业既可以在内部鼓励创新,也可以直接注资外部的创业。在扶持创业的过程中更多是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作用,用市场的手完成“大浪淘沙”的过程,让市场自己来调节,政府做一些引导就行。

此外,在扶持创业的过程中,“孵化器”被给予了厚望,但一拥而上的“孵化器”有的却在拿到了政府支持创业的真金白银后,摇身一变成了地产商的写字楼。这些冠以“孵化器”“科技产业园”的项目,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沦为了房地产和出租屋,与孵化器建设的初衷相背离。政府拿纳税人的钱支持创业者,创业者需要的又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不管是政府主办的创业大赛资金,还是政府直接提供的创业资金,各地应避免走入盲目建设创业孵化器的误区,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创业者的需求来建设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创业孵化器,切莫让创业孵化器充满泡沫。

创业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和个人。市场活力的激发需要政府去清障搭台,高手在民间,破茧就可以出蚕。政府“操心”创业创新,并不是“越位”,而是在承担一种全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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