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规范券商内核 推荐挂牌重量更重质

新三板规范券商内核 推荐挂牌重量更重质

在两个月的征求意见后,全国股转公司正式发布了新三板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新规,要求主办券商加强推荐业务的质量管理。一家中型券商的新三板业务负责人表示,监管层此举是希望能进一步提高主办券商执业质量和挂牌审查工作效率,控制新三板业务风险。

截至6月8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已经达到7504家,另外还有1800多家拟挂牌公司正在走申请审查流程。在摘牌制度没有出台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仍然在快速增长,市场预计,挂牌公司可能在年内突破10000家。

如此庞大的挂牌企业数量,让全国股转公司在确保市场活跃度的同时也收紧了监管,正如全国股转公司监事长邓映翎所说,目前主办券商从业人员有10000人左右,而新三板监管人员只有300人,和沪深两个交易所相比,监管力量远远不够,所以完全依靠300人的监管力量难以完全规范市场,要充分发挥主办券商的作用。

当下,主办券商在新三板运行中处于核心地位,通过提供推荐挂牌、定向发行、并购重组、代理投资者买卖、做市交易等服务,主办券商在新三板市场运行的每个环节都起着关键作用。自《“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化新三板改革”以来,新三板更是迎来了政策季,监管和风控成为新三板市场主流,而主办券商已在事实上成为了全国股转公司规范新三板的“突破口”。

此次正式发布的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新规,明确了主办券商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挂牌项目申请文件前,应当按照该指引先履行内核程序,内核人员应当对申请文件进行独立判断,全国股转公司可对内核成员进行自律监管,该办法自10月1日起实施。

若券商内核机构成员不能有效执行尽职调查、现场核查和审核工作底稿制度,甚至协助推荐业务部门或拟挂牌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或干扰监管者核查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对主办券商和内核成员采取自律措施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暂停甚至终止主办券商推荐业务牌照,视情节轻重,报送证监会。

上述券商人士指出,在新三板业务爆发时期,不乏存在某些券商过于追求挂牌的“量”,缺乏对挂牌整体过程的系统化管理,导致目前出现了已挂牌企业的“质”缺乏足够的规范与把控的状况。

此前,全国股转公司先后多份年报问询函,其中不乏九鼎集团、蓝山科技等知名企业,这些问询函主要针对挂牌公司年报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前后矛盾等问题。

“因为简单的追求挂牌的数量,对挂牌前期的核查不到位,质量把控不严,已经造成一些主办券商对持续督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疲于奔命,应对不暇。”方正证券分析师于建科指出,内控规定是全国股转公司促使主办券商勤勉尽责、切实保证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的规范性制度,以期券商确保推荐挂牌企业质地优良、风险可控。

值得注意的是,与今年4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指引也增加了豁免条件,内核机构成员履行了尽责义务,但是推荐项目小组故意隐瞒重大事实的,股转公司应当采纳申辩请求。按照指引,挂牌公司故意隐瞒或者作出提示的,内核机构也可以免责。

全国股转公司自今年以来对新三板的主办券商释放了多项监管信号,包括已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存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和《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正式实施》等,均体现出对主办券商监管力度逐渐升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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