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
针对科技成果供求双方信息交流不畅,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省适时启动修订《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3月28日,该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修订草案强化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增加了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科技成果权益处置、收益分配机制、科技人才激励、科技成果交易服务、科技成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规定将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作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以及其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支持创办多种类型、多种所有制的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
科技中介机构的活跃程度对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极大影响。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技术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和信息平台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