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来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调研

福建省人大来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调研

10日至11日,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群英带队的省人大《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组一行,在厦门召开《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座谈会,并进行实地调研。

10日举行的座谈会,厦门市有关方面积极发言,充分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就《条例》的修订工作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言献策。与会代表建议:在《条例》中增加鼓励企业实施成果转化内容,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人才,增加激励各地引进国内紧缺人才的条款;建立多部门联合机制,针对项目形成一揽子政策扶持计划,更好地形成合力。

刘群英说,修订《条例》对于促进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技进步与创新有着重要意义。此次立法调研会为调研组提供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府要有正激励,激励措施要到位;企业要有内在动力,不断创新更新产品;要多下功夫,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要增强市场导向意识,根据市场需求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调研组要充分吸收这些意见建议,让《条例》的修订更有实效,为推动我省科技工作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

11日,调研组一行还实地察看了厦门科易网科技有限公司、凯纳石墨烯技术有限公司、南洋学院等大学、院所、企业,对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给予了高度肯定。

市领导林文生、陈紫萱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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