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鼓励设立一人公司搞创业

山西省鼓励设立一人公司搞创业

本报讯 鼓励个人设立一人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建立创业投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昨日,省政府发布通知,将实施一揽子新举措,促进我省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鼓励设立一人公司

我省发布的《山西省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将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其中,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公司型、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相关机构参与创业投资。

此外,鼓励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个人通过依法设立一人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活动。鼓励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拓宽投资资金来源

我省将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其中,在风险可控、安全流动的前提下,支持中央企业、省内国有企业、保险公司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

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创业投资领域,设立特色专营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

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增强投资能力。

建严重失信“黑名单”

我省将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推动创业投资领域信用信息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实现互联互通。依法依规在“信用山西”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公示相关信息。

加快建立创业投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培养创业投资人才

我省将支持创业投资协会组织通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天使投资人等多种渠道,以多种方式加强创业投资专业人才培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创业投资,提高创业投资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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