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2019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开始办理

巴彦淖尔市2019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开始办理

日前从巴彦淖尔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获悉,巴彦淖尔市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开始申请办理,时间为8月1日—12月31日。

贷款额度提高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发放范围

个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农牧民。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尤其对于本年新招用的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企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费。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贷款期限和利率

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银行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个人创业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负债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贷款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除贫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按2年(第一年、第二年)全额贴息执行。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第一年、第二年所产生的利息,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其余基础利率的50%+上浮利率所产生的利息应由小微企业承担。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