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多措并举让科技成果“接地气”

甘肃省多措并举让科技成果“接地气”

今年前5个月,我省大力推进科技改革,激励万众创新,改善科技服务,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明显有所提升,多项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大刀阔斧改革

我省科技工作在兄弟省份中的“美誉度”不错。从比较好的几方面来看:判断各省份科技产生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技术合同交易额,目前甘肃位于全国第14位;判断科技总体状况的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目前甘肃位于全国第19位;判断一个省份科技创新水平的区域创新能力指标,目前甘肃排名第18位,并且去年是全国排名上升幅度最大的省份。有一个公认的数字是,目前甘肃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了50%。

但是,在“美誉度”的背后,我省科技行业与全国科技行业一样,不足之处很明显,就是科技成果转化水平远逊于国际平均水平。近年来,我省为改善这种状况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尤其今年前5个月,我省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首先,以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载体进行较大规模的改革试点。

2014年11月科技部批复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之后,我省加快了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步伐,努力把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打造成立足国家战略、体现甘肃优势、展示改革成效、释放创新活力的新引擎,积极探索西部欠发达地区依靠创新驱动实现跨越发展的新模式。我省有关方面与上海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合作建设了张江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转移中心,与北京大学共建了北京大学技术转移甘肃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在兰白试验区设立了分中心。

为了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甘肃的各项优惠政策,借鉴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我省开展试验区差别化政策体系试点。赋予兰白试验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自主权,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设上限,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予以激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不少于90%的比例,用于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依法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最高可以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股权的70%。

其次,制定出台激励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

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合建研究机构,省级财政资金对产学研合作的研究项目给予补贴。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可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修订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加大科技人员股权激励力度,让利于创新者。建立完善股权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设上限。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交易机制。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落实国有企业股权奖励及科技成果作价奖励制度。

激励万众创新

在改革的同时,我省通过改变科技奖励方式、营造宽松政策环境、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完善投融资机制,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我省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在科技奖励评审中的权重,突出奖励企业新产品开发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项目,增设“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和“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导向,取消省级科技成果鉴定,探索企业科技成果评价制度。省政府设立甘肃专利奖,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效益的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单位予以奖励。制定出台了《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专利拥有者创业创新。

为了营造更宽松的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我省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整合汇集各部门制定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由科技部门牵头的劳动协调机制,为企业提供系统的政策服务和辅导。

为了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我省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更多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我省还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券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

为了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我省推动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实施投贷联动,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建立创业投融资平台,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和融资担保服务。

改善科技服务

为了给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好的服务,我省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尤其是加快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步伐。

我省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统筹科技资源,完善政策环境,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推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

为了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我省确定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培育形成一批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产业集群。同时,加快推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改革,壮大技术交易市场。着力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推进部门或行业内部整合、跨部门跨行业整合、跨地区跨层级整合,稳妥有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不断提升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逐步推动实现整体上市,推进我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快速发展。

为了加快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步伐,我省建立了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管理平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全省科研公共服务网络进行管理,向社会适时提供在线服务。

在服务时,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分类开放。通过建设区域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方式,集中集约管理,促进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利用科研设施与仪器形成的非涉密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报告等科技资源,采取后补助或政府购买方式对外开放共享。

同时,激励引导开放共享。对于纳入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科学仪器设备,采取加速折旧办法。对于享受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免税政策的科学仪器设备,在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前提下,准予用于其他单位的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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