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台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评价体系

辽宁省出台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评价体系

为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12月19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两个评价指标体系:《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学校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辽宁省开展学校和专业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的高校已达地方高校的85%。为了加强对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和专业的指导,两个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突出了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实验实训条件和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要求,如强调“有满足实训教学要求的专职实训教师队伍”“专业教师中双师双能型和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占比不低于70%”,还要“建立校企合作共同设计、论证、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机制,并认真组织落实”“建立学校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之间人员双向互聘、相互融合机制,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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