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位成果转化幕后英雄走上前台 分享"纸变钱"的上海故事

十位成果转化幕后英雄走上前台 分享"纸变钱"的上海故事

穿上红西服、染黑了白头发、反复练习说话方式,昨天由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市教委共同举办的“落实《成果转化条例》,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上,来了一群特别的嘉宾,他们是沪上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成果转化专家,常年在“纸变钱”的幕后,把论文中的科技成果,做成千万元乃至上亿元的“合同”。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工程,今年出台的《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搬开了一些“路障”,但仍无法涵盖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全部问题。据悉,这样的宣讲活动在上海尚属首次。

流程创新促成“先投后奖”和“先奖后投”

去年在上海科技成果转化案例中流传最广的,莫过于两所高校分别走通了“先投后奖”和“先奖后投”。“先投后奖”,是高校先投资成立企业,再将一部分股份奖励给研发团队;而“先奖后投”,是高校先把职务发明专利权的一部分分割给研发团队,让团队成员在企业注册时就是股东。

“‘先投后奖’这条路属于先易后难,我们之所以能走通,离不开市科委、市教委、市工商局和高校的多方协力。”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处处长张大伟说,为了破解僵局,多个单位部门经历了数次协调,意见还形成了《会议纪要》,避免了此类问题以后的重复发生和不必要的争议。

相比之下,“先奖后投”之路的难点则在最初。根据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专利权人是单位,职务发明专利权不能分割给发明人,上海海事大学的安博文教授之所以能成为沪上走通“先奖后投”的第一人,与上海海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处置流程创新密不可分。

该校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莫剑英介绍,高校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属于职务发明,因此要在转化过程中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该校的探索做法是:在科技成果没有作价之前,先进行科技成果的分割确权。先确定给科研团队奖励方案,之后再注册新的科技公司,然后把专利权变更到新公司。

打造服务本土中介机构的“第四方平台”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执行总裁颜明峰一上台就亮明观点:我们要做技术转移“第四方平台”,也就是“平台的平台”。过去的几年,该中心利用科技创新券制度,培育了一批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科技创新券是一种事前补贴企业、事后兑现服务的新型花钱方式,它一定程度上把花钱的主动权交给企业,对于培育创新生态尤为有效。“如果没有创新券,小企业未必愿意提升技术,没有市场需求就‘喂不饱’中介机构。”颜明峰说。

立志当中介“伯乐”的东部中心还扶持有潜力的中介机构。清洁技术领域的宇墨咨询就被它慧眼相中,双方合作共建东部中心新加坡分中心,并举办国际清洁技术转移及投融资峰会。这一峰会促进了中芬土壤修复技术的成功对接与转移,借此,宇墨公司一年就实现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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