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项目“犯迷糊”?这个文件让你一目了然

申报项目“犯迷糊”?这个文件让你一目了然

1月初,济南市橙科微电子行政经理周明华收到了一份“礼物”——《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以往困惑她的几个问题,比如科技项目“哪一步该干什么、怎么干”,这个《办法》都做了明确规定。

不仅如此,《办法》制定者、山东省科技厅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办法》突出两大‘明确’,一是明确科技项目管理主体,即‘什么部门管什么事’,让企业‘一目了然’;二是明确项目流程,即‘哪一步该干什么’,让企业‘有的放矢’。”

突发、紧急事件可“定向委托”科技项目

通读包含9章47条的《办法》,记者发现了很多不同于以往科技计划管理规定的新表述。

比如,《办法》第四条提到:项目将采取竞争择优和定向委托的方式立项。这是“定向委托”第一次出现在类似文件中。

这两年,青岛浒苔频频暴发,不但阻塞航道,还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由此为社会关注。为应对此突发事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定向攻关,取得突破,这成了“定向委托”立项的生动实践。

大面上,以竞争择优为主,并在重点领域以“定向委托”的方式实现突破。对此,《办法》第二十二条设定了“范围”,将之表述为:“对于突发、紧急或者省重大战略部署的重大科技项目,省科技厅可采取定向委托等形式组织实施。”该《办法》也鼓励地方、行业、企业共同出资,采取定向择优方式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项目委托方必须是领域内的“翘楚”,有胜任该项目的业绩和实力。

让企业明晰“什么部门管什么事”

长期以来,企业申报、实施项目对各个阶段的项目管理主体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迷糊”——比如一个项目,从基层县到地级市再到省里,从项目实施单位到第三方机构,各级科技部门该负责哪一块?

该《办法》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什么部门管什么事”:“省科技厅是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主体;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及中央驻鲁单位可作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采取定向委托或公开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提供年度和中期检查、期末验收、绩效评估等服务。”

此外,项目实施期内遇到不可预知性因素,比如变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周期、项目主要研究目的和考核指标等怎么办?《办法》给出了解决方案: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形成意见,省科技厅审核批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路线不合理、严重知识产权纠纷、严重违纪等情况,《办法》作了“一票否决”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出台前,科技部、财政部刚刚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从宏观层面规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管理。与之相比,山东省本次颁布的《办法》,更加聚焦本地,注重了规范性。

多形式支持培育发展新动能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的目的是什么?它重点支持哪些领域?

记者获悉,在《办法》出台前,就“原则”问题,山东省科技厅相关处室“数易其稿”,最终确定以“技术引领、公益优先、培养人才、服务创新”为原则制定《办法》。如何理解?

山东省科技厅规划与资配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循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科技需求导向,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的科学研究,着力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培育发展新动能。在项目安排上突出人才资源,注重发挥人才积极性,培育科技人才,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开展深度研究,推进创新创业深入开展。

《办法》显示,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将分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创新创业扶持类项目、科技合作类项目和科技人才(团队)创新类项目等五大方向支持项目。

在支持方式上,《办法》提出将综合运用无偿资助、验收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采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开展市场导向明确的技术创新活动。

另据了解,本《办法》主要以项目管理为主,下一步,山东省还将对科技项目的资金管理出台针对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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