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规章61件

人民银行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规章61件

中国人民银行26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8〕第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记者统计,清理后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有效的规章共61件,主要规范性文件386件。

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

废止的规章有5件,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96)汇资函字第187号文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96)汇管函字第211号文印发)、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银发〔1997〕163号文印发)、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发〔1997〕265号文印发)、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4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1号修订)。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有35件,包括《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 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通知》(银发〔1998〕229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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