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家岭金融区出台对外开放20条

青岛金家岭金融区出台对外开放20条

13日,青岛金家岭金融区正式发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若干措施》,对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作出了全方位的部署。

据了解,青岛金家岭金融区分别从机构集聚、业务创新和环境优化三个维度出台了20项具体措施,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全面推进财富管理金融业对外开放。

20条措施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鼓励和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金家岭金融区集聚发展的措施,包括支持在金家岭金融区设立外资法人银行、分行和子行;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资产管理公司;鼓励信托、消费金融、金融租赁、汽车金融、家族办公室等领域引入外资;支持设立外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支持设立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外资互联网保险公司、合资人身险公司;支持设立外资保险代理和公估业务公司。

第二类是鼓励和支持中外资金融机构扩大业务开放与创新的措施。主要包括支持银行机构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业务;支持外资机构参与QDLP、QFLP试点;支持财富管理金融开放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金融中心;积极参与青岛自由贸易港创建,推动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合规开展创新跨境业务。

第三类是进一步优化金家岭金融业国际化发展环境的措施。主要包括完善国际化配套服务功能;全面提升金融区国际化城区品质;构建多层次财富管理国际会议体系;广泛开展财富管理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金融智库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丰富国际性节会品牌内涵;完善宣传推广机制,提升国际传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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