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7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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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10月21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通告,共抽检6大类食品37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澄迈菜篮子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澄江南路店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

海口美兰王学珠水果摊销售的芭蕉,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琼山符彩梅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

文昌文城虹花蔬菜店销售的豇豆(长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澄迈老城韦寿刚淡水鱼摊销售的塘角鱼,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龙华黄美珊贝壳摊销售的沙甲,检验项目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海口琼山孙小茸面制品店销售的肠粉,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通告显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编辑 张明璇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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