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 国务院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 201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