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规划需要思路调整

金融发展规划需要思路调整

日前,据报道金融等多个行业“十三五”规划即将陆续推出,在我国面临“新常态”的经济金融挑战之时,各方都期望新规划能够以新的思路,提出新办法来解决新问题。

应该说,当前中国金融改革发展也处于重要转折阶段,在规划中需要重点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自上而下来看,如何通过规划来真正做好“顶层设计”。很多人认为,只要有了好的顶层设计,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然而,我们认为,对于精英规划型顶层设计的依赖,不仅无助于解决改革的困局,而且会引发体制复归的风险。

对于金融改革来说,最重要的顶层设计与发展规划,不仅是政策与发展路径的问题,更应该是对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除了应尽快修正不适应经济现实的旧规则,而且应该设计出符合市场经济特征与常态的新规则。此外,考虑到金融业的影响无处不在,规划制定还需要尽可能让利益相关者参与进来,充分进行听证和博弈,努力使设计出来的机制能符合多数人偏好。当然,此前的金融发展规划,往往更注重增加值、金融交易规模、金融机构数量等指标,对于结构和质量指标则重视不足。因此,如何通过规划来引导金融业发展思路,从追求“做大做强”,转向弥补功能短板、更好服务“小而美”领域,都成为金融规划的真正价值所在。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各地情况差异极大,金融规划离不开地方金融发展问题。这就需要改变现有的地方金融“战国”格局,使其从“自下而上”的探索,转到以融入“自上而下”的金融改革为主、以地方金融改革为补充的道路上。应该说,自下而上的地方金改探索,只是在转轨时期具有特殊意义,由于金融要素的跨界性、流动性特征,要更好地优化配置,还需以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保障为主,不能仅靠地方金改。

因此需注意的是,在国家的“十三五”金融规划制定中,需要有效整合和引领地方金融规划思路。当前的地方金改,大多特别重视金融组织、产品和市场要素,因为这些能给地方带来“短期”、“有形”的利益。按现有的地方金融发展衡量指标,制度层面的改革短期内难以带来显著变化,容易被各地所忽视,但这却是地方金改真正配合和助推自上而下改革的价值所在。因此,地方金改如果要凸显出新的生命力,就须关注制度性、规则性的中长期环境建设,尤其着力解决“民间资金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问题,在构建中间服务平台、服务规则、服务渠道等方面下工夫。

最后,还需要对“十三五”规划进行中期、后期的持续、开放式评价,形成促使规划更科学和严肃的外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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