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众创空间发展进入快车道

港城众创空间发展进入快车道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审议稿),该《实施方案》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根据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市众创空间在省级以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实现全覆盖。

根据国家、省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搭建新平台的相关政策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其中,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众创空间在省级以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实现全覆盖;创业导师达100人,集聚创业人才超过10000人,孵育出创新型小微企业1000家,成长出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天使投资基金规模达3亿元;完成创业培训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8万人。

据了解,今后,我市将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突出产业导向,顺应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创业新趋势,结合产业特点大力发展众创空间,通过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产业孵化链,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据悉,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奖励分别补足到50万元和100万元。对众创空间专业服务设施建设运行相关费用、举办各类公益性创业服务活动费用等,按照科技创新券政策给予补助。

与此同时,我市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在连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办创业讲坛,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在连创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的管理改革,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为创客提供创业辅导,形成创客、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的互助机制。

根据规定,市创业引导资金对入驻众创公寓的创客每人每月提供最高3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6个月。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67%的社会保险补贴、以企业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我市大力推广“苏科贷”等科技金融产品,“苏科贷”、“人才贷”贷款基准利率上浮部分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同时,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针对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要加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150%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科技政策的落实力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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