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

首创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

地处四川成都的西南交通大学,最近成为国内高校关注的焦点。

今年1月,西南交大出台政策,明确教师的科研成果如果实施转化,将实行混合所有制,课题团队占70%的知识产权所有权,西南交大科技园公司代表学校持有30%。这一做法从去年7月试行,当年年底已实现14个项目转化,其中5个项目成立了公司,9个项目进入中试,一家公司的订单超过了5000万元。今年1月至今,又有3项科研成果进入转化阶段并注册了企业,另有50多项专利正等待评估。

西南交大校长徐飞教授说,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解决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困扰着成果持有人、高校以及企业的所有制问题,可以说,是通过“产权驱动创新”路径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科研成果转化被所有权问题困扰已久

科研成果转化一直是高校面临的难题。西南交大在试行所有制改革之前的10多年中,全校只有一例科研成果成功实施转化。

1999年,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次出台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条例,提出可以将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收入用于奖励成果发明人。在之后的10多年里,国家陆续出台多种奖励政策,但都没能改变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局面。教育部201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高校专利转化率仅为0.3%。

“因为所有权不清,导致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风险重重,谁也不愿意冒险承担责任。”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说。

高校的职务科研成果,所有权归高校所有,职务科技成果评估作价入股后也是国有股权。按照有关规定,把国有股权作为奖励送给作为发明人的自然人,高校须向教育部、财政部两报两批。事实上,从2003年相关规定出台至今,全国高校没有一例审批成功的案例。因为不论是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还是2004年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的都是职务发明的学校所有权。如果把职务科技成果的评估作价入股,或者把国有股权送给作为发明人的自然人,都面临着“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一次冒险探索引发全校讨论

西南交大教授杨其新的科研成果“隧道及地下工程喷膜防水材料”,2004年申请了6项发明专利,当年就有企业希望将这项科技成果评估作价入股该公司。但经过整整5年,由于职务发明专利权的股权奖励审批手续复杂,终未成功。到2010年,眼看专利就要过期,西南交大决定冒险一试:对成

果进行知识产权分割,将原本100%持有的专利,转让给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公司与该教授团队共同所有,然后经第三方评估作价500万元入股企业,教授团队持有300万元股份,大学科技园公司持有200万元股份。该成果在公司内又经过3年多研发,终于在2014年完成产品化,现已进入市场销售。

这场悄悄进行的探索承担了政策风险,也在校内引起了争议。经过近一年讨论,西南交大内部达成一致:科研成果不转化,才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

“大学里还有很多‘杨其新’,不能每次都采用特殊政策。如果教授们的科研成果不能转化成生产力,大学根本无法实现服务社会的目标。”徐飞说。

西南交大的破题探索路径是:正式实施科研成果混合所有制———学校首先将专利转让给国家大学科技园,由国家大学科技园出具变更申请材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权人,即课题团队的添加与变更。如果该项职务发明专利评估作价入股,发明人与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具有平等地位的股东关系。换言之,就是利用成果的处置权,将知识产权进行分割,并奖励给成果发明人,以此解决所有权问题。

徐飞说:“通过所有制的改革,让科研人员拥有自己成果的所有权,这有利于激发教授们创新创造的积极性,真正解放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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