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奖、投”相结合 宿迁市“真金白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补、奖、投”相结合 宿迁市“真金白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为进一步提升市区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建设水平,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在宿迁市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宿迁市启动探索政府资金使用新模式,由原来单一的“拨”改为“补、奖、投”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研究院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

目前,全市与相关高校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10家。对此,我市将拿出“真金白银”支持研究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同时鼓励新注册企业实施成果产业化。

对促成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市区范围内企业实现产业化的研究院,按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5%给予奖励,获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支持的,分别额外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研究院运行实行绩效管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运行后补助,绩效评价“合格”以上的,研究院为我市企业开展合同科研、技术转移、科技公共服务等横向服务,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到账金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鼓励研究院及其研发团队、科技人员依法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新注册的企业,市级产业发展基金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投资,以货币资金出资新注册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按不高于国有资本投资所持股权的30%予以期权奖励,提取不低于5%、不高于30%的国有资本投资所得年度分红,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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