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机构到底对谁负责

资管机构到底对谁负责

包括基金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是A股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这些机构投资的行为风格,不仅影响着市场的走向,也影响着广大投资者对于中国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信心,乃至对A股市场的信心。

这些资产管理机构到底对谁负责?理论上很好解释,以公募基金为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和公司员工的利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也就是说,持有人的利益是第一位的,股东的利益得往后排。

然而在现实运作中,我们经常看到,基金公司往往会在股市高点时大量发行新产品,造成大量投资者高位套牢。另一方面,在过去数年中,每当货币基金、定增类产品、分级基金、黄金类产品成为市场热点时,大量基金公司往往一拥而上,扎堆发行同质化的产品。其背后目的不难猜测,无非是冲规模。基金公司的主收入来源是管理费,资产管理规模直接关系到管理费的收取,而管理费用则直接关系到基金公司股东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追求短期业绩排名、追求规模排名成为公募基金行业的通病,具有特色的产品少见,能够体现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主动管理能力的产品少见。

在这一发展思路的驱使下,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募基金习惯于抱团取暖,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多个产品集体重仓某只股票的情形比较常见。在基金的投资风格中,也往往呈现出“大散户”的情况,一些基金产品习惯于“快进快出”,其换手率居高不下,并未能够起到市场中坚力量的作用。另一方面,这些资产管理机构自身贪大求全,对规模和利润的过度追求,自觉不自觉地加入监管套利和加杠杆的行为中去,成为引发金融乱象的重要推手。

维护持有人的利益,是包括基金在内的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安身立命的基石。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的财产来自持有人,因此必须首先对持有人负责。“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整个行业发展的初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是这一职业操守的底线。笔者认为,监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于侵害持有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内幕交易和“老鼠仓”严惩不贷。从目前的监管态势来看,要求行业回归初心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与此同时,应当认识到,在我国当前复杂的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大环境下,片面强调金融产品的收益、资产管理机构的利润水平有害无益,可能进一步驱使资产管理机构脱离稳健、正常的运营轨道。监管机构和舆论也应当鼓励资产管理机构摒弃“以大为美”,不要过度追求规模和短期业绩,应当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具有特色的产品,而不是在同质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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