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动实施新一轮知识产权“四大工程”

黑龙江省启动实施新一轮知识产权“四大工程”

“十二五”时期,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彰显。在此基础上,到2020年,该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7件,专利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覆盖各市(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超过6.5亿元,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90%,为建成知识产权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黑龙江省启动实施新一轮知识产权“四大工程”,即: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

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

以专利技术产业化为重点衡量指标,形成一批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且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比重超60%以上的专利优势企业,推动专利优势企业在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方面实现全面突破。开展企业专利创造激励计划,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专利申请“零突破”和“超100”,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和构建专利池。开展企业专利运用增效计划,促进企业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与转化,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保险等工作开展,提高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开展企业专利保护提升计划,促进企业专利导航工作开展,在专利分析和预警基础上,确定行业和产业发展方向。开展企业专利管理达标计划,促进专利优势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培养企业贯标内审人员开展企业内审工作,推动企业贯标认证工作。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程

搭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配合国家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建设,筹划地方产业化专利运营中心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高效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模式,构建开放、多元、互利的知识产权运营环境。积极吸引省内外投融资机构,尝试开展专利价值分析与应用效果检测服务工作,探索专利证券化、信托、出资等金融服务。积极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大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运营、培训、信息开发利用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整体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升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服务联盟功能,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协同工作体系。通过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理保护、共同管理的合作机制,引导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发挥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实现知识产权成果在相应行业的运用转化。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以抓源头、清市场、打网络为主线,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专利执法工作机制,重点开展针对“互联网+”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建立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跨地区协作机制。强化对市(地)电子商务领域执法工作指导,加强对市(地)执法人员电子商务领域执法培训。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提高专利行政保护效率。依托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试点工作,建立专利特派员和专家顾问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执法合作,协同提高对“互联网+”创新主体的专利保护水平。拓宽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和维权援助渠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平台,缩短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周期,提高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办案效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信用数据库并开展信用联合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以实务型人才为主体,积极推动人才工作机制完善和政策创新,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培训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服务业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每年重点支持和培养5名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培养10名左右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学术水平的各领域业务骨干、培养50名左右从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和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专业人才。推动将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将知识产权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大力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黑龙江)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完善以工作和学术业绩为主导的培训教育、选拔使用、表彰奖励等激励政策。完善我省知识产权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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