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次评选大学生创业明星

广西首次评选大学生创业明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支持更多大学生创业,进一步营造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10月22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5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启动首届广西“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的报名征集工作。

据了解,本届评选活动以“激扬青春、创响未来”为主题,共评选10名“校园创业明星”和1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明星”,并将发放10万元/人的现金奖励。

“校园创业明星”评选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院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申报人必须是创业项目的创始人或主要合伙人,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时间截至2018年9月1日未满3年,尚未注册登记的项目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

“高校毕业生创业明星”评选对象主要为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申报人必须是创业项目的创始人或主要合伙人,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注册时间截至2018年9月1日未满5年,创业项目符合广西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

广西“大学生创业明星”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即日起至11月2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广西众创空间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广西人才网下载并填写《首届广西“大学生创业明星”候选人推荐表》,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高校、本市教育或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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