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央行等进入银行间债市改为备案制

境外央行等进入银行间债市改为备案制

人民币国际化又下一城。央行14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高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以下统称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效率,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向央行完成备案后,可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交易。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时,需要向央行递交申请,央行进行资格核准和额度管理,该公告表明今后此类申请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额度管理也同时取消。这一举措旨在让境外主权机构增加以人民币计价的外汇储备资产,同时发展国内债券市场,进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审批制改备案制

汇丰银行一从事债券投资的高管向记者介绍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资本市场目前有四种渠道:QFII、RQFII、沪港通和三类机构。

其中,目前60%以上的QFII和RQFII的额度投资于我国的股票市场,而拥有这两类资格的境外机构若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需要再向央行申请。

但是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等三类机构若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买卖债券,无需事先获取QFII或RQFII资格,直接向央行申请即可,这项政策从2009年就开始放开,且近期刚允许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参加行到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此次公告主要是针对三类机构中的第一类——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还有一些主权财富基金等,新申请人将采用备案制,此前已获得准入资格的机构不做调整;同时放开了进入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额度限制。”上述汇丰银行人士称。

据了解,此前获得准入资格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由于均属于长期投资者,投资风格较为稳健,其主要进行现券交易,投资我国的国债、金融债或少数高评级信用债。此次公告虽然表示,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但上述汇丰银行人士认为,由于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利率互换、债券回购业务并不是特别熟悉,预计短期内仍以现券交易为主。

人民币国际化必由之路

实际上,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改为备案制,是央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今年6月,央行发布的《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5年)》中就明确表示,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拓宽,其中就包括,逐步丰富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主体范围并扩大投资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管涛认为,扩大国内债券市场开放对于人民币国际化至关重要。

管涛称,人民币目前离满足特别提款权(SDR)要求还差一项,即该货币的“可自由使用”。关于货币的“可自由使用”,通常以该货币在全球外汇交易、国际银行借贷、国际债券发行,以及全球外汇储备占比来衡量。其中,考虑到外汇储备投资以定息产品为主,如果在扩大境内债券市场开放方面能够有突破性进展,这对于提高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中的占比非常关键。

不仅如此,管涛认为,当前扩大国内债券市场开放也存在客观条件和需要:一是相比于普遍的低利率、零利率甚至负利率,人民币仍属于世界主要货币中的高息货币,这对于境外固定利率产品投资者尤其是央行、养老金、保险公司等长期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大吸引力。

二是国家支持直接融资的政策,采取地方债务置换、资产证券化等措施,将令市政债、机构债、企业债有较大发展空间。而且,相比于股票市场,境内债券市场相较周边市场的开放程度更低,具有巨大潜力。

不过,扩大债券市场的开放,同时需要完善债券市场改革。管涛建议,要下力气解决好国内债券市场存在的一些体制机制缺陷,推进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实现场外场内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理顺债券市场多头监管体系;在基准利率市场化基础上推进形成债券收益率曲线;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信用评级制度;将境外机构持有的境内机构发行的人民币债券纳入全口径外债统计监测体系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