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众创空间开始征集

福建省级众创空间开始征集

到2017年底前,我省将建成100家以上众创空间,不断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日前,省科技厅向全省进行征集,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可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用房补助政策,由省科技厅给予新建每平方米100元、上限100万元,改扩建每平方米50元、上限50万元孵化用房补助。

据悉,申报单位须同时具备四项基本条件:拥有5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场地,不少于30个公共办公工位,其依托单位注册在我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业服务主题明确,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空间;拥有3人以上专职的管理运营人员,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员等服务团队,可为创业者和创业团队提供沟通交流、培训辅导、投融资对接、团队融合、产品发布、项目推介等创业服务;拥有专业化资源生态圈,有广泛的中介服务机构、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等创投资源。申报单位须填写相关资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并于9月6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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