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新政促创业就业

陕西出台新政促创业就业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就业压力,陕西省结合工作实际,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做好新时期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日前,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晓驰介绍了陕西省2015年促进创业就业新政的相关情况。

稳定扩大就业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实施意见》不仅有直接促进就业的政策,更涉及经济、财政、税收、金融、市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结合陕西实际,以务实管用为根本,从4个方面对12项政策进行细化,从9个方面对28项政策进行创新。

在鼓励吸纳就业方面,见习大学生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等。

在支持创业方面,引入市场化创业孵化模式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性机制,实现创业项目、培训、融资、基金、创业贷款、风险投资、专家指导、技术咨询、法律维权的市场化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综合优势,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在就业创业培训方面,提出要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短期职业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建立培训效果与培训补贴的联动机制。

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支持就业创业上,将失业保险稳岗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鼓励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对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允许一次性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从失业保险中给予创业补贴;对主动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安置补贴;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仍给予一定期限的最低生活保障。

在《实施意见》中,陕西省直接安排了一系列专项活动,作为落实政策的示范引导。其中,要求全省各市县以市场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抓手,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到2020年,省级将建设50个左右、市级将建设80个左右、县级将建设300个左右的市场化创业孵化基地;省级每年评选一批“创业明星”,并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表彰的创业型城市和创建成功的省级创业型城市,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实施陕西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和农民创业示范工程,2020年前,新建20个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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