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中心四单位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众创空间试点

创业中心四单位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众创空间试点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公布了自治区第二批众创空间试点、众创空间试点培育名单。经各盟市推荐、自治区组织专家审核材料、现场考察等多个环节,稀土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包头金融超市、包头创业咖啡、包头创谷孵化基地以及包头市汉诺威工业装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双创基地4家单位被认定为自治区第二批众创空间试点。此次共认定自治区第二批众创空间试点39家、众创空间试点培育16家。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众创空间试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创业中心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通过前期筛选,推荐的4家单位均符合申报条件。

此次认定的4家第二批众创空间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人才、共享平台上的优势,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为推动全市大众创新创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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