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新型省份 打造“一带一路”创新高地

建设创新型省份 打造“一带一路”创新高地

近年来,陕西抓住国家支持建设创新型省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机遇,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针对科技改革发展重点问题寻求破解对策,努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积极打造“一带一路”创新高地,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有效激发。2015年,陕西获国家科技奖数量居全国第四。技术合同交易额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五。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约瓶颈

陕西企业创新资源少,创新能力弱。青年科技新星仅有不足15%来自企业,2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仅有6家依托企业组建,规上企业仅有15%开展研发活动、7.8%设有研发机构。陕西虽在基础研究方面有优势,但院所改制转企导致院所研发的公益属性弱化,行业共性技术被改制院所私有化、企业共性技术供给不足。校企、院校产学研结合不紧密,高校、院所研发优势与企业需求对接不紧密。

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部曲”虽把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赋予了成果完成单位,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成果完成人缺乏对成果的自主处置权,单位领导班子对成果定价又存在“风险焦虑”,导致政策难落地。此外,我省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政产学研结合不紧密,转化中间环节缺失,转移转化人才、平台和机构缺乏等问题。

陕西虽是科技资源大省,但科技资源总量的70%左右是中央(国防军工、央属、部属)在陕科技资源。由于以军民融合为代表的“三融合”还存在如降密解密、投资权、员工持股等体制性障碍,军民(央地、部省)创新资源统筹效应不明显,科技资源优势发挥不充分。

从科技资源分布看,关中地区科技活动人员、科技活动经费、有R&D活动的单位数、发明专利拥有量、科技活动机构等重要指标占全省比重均超过85%,陕南、陕北科技资源严重缺乏。从经济体量看,西安一股独大,陕南、陕北占比较低。西安富集的科技资源未能充分发挥对陕南陕北创新驱动的引领作用,缺乏区域协同创新的有效机制,区域创新体系仍需完善。

坚持双轮驱动,实施创新工程

今年,我省召开了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出台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纲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陕九条”)《“十三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确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互动;强化产学研军民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打造新引擎激发新动力等四项任务作为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战略重点。

围绕落实“十三五”四项战略重点,我们着力提升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两个能力”,强化产学研军民深度融合和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互动“两个支撑”,完善创新创业和科技政策“两个环境”,实施了“1234567”科技创新工程:摸清家底、建立“一张清单”,协同抓好围绕产业部署创新、围绕创新培育产业“两个围绕”,发挥好人才团队核心、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园区平台承载“三个作用”,打造产学研结合、军民融合、创新创业、县域创新“四个示范”,强化统筹资源、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知识产权、创新政策“五个保障”,构建原始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区域创新、创新创业、科技服务、科技政策“六大创新体系”,实施围绕产业部署创新、围绕创新培育产业、科技创新驱动县域经济发展、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七大行动计划”。

创新机制模式,厚植发展优势

为克服存在问题,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发挥陕西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推动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在校园建立校企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中心。企业作为新型研发中心的需求、投资、管理和市场主体。新型研发中心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按照需求导向原则自主确定研发项目,省科技厅对研发项目给予审核备案,视为纵向课题。新型研发中心在教师不离开校园的前提下,从事目标导向研发,加速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与学科建设水平。目前,西北大学与延长、陕煤集团,中联西北院与西安交大、建筑科大等20余家单位,签订了新型研发中心共建协议。

打通成果转移转化通道。针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部曲”还存在的难落地问题,我们通过出台“陕九条”,建立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将成果处置权赋予完成人,完成人可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单位无须审批。提高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成果完成人自行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在产学研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设立“专利池”,进入“专利池”的专利成果以使用权许可方式在联盟成员间共享共用,转化后按一定比例在成员间分配收益。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评价机制,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人员可破格晋升职称;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省属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增加拨款的重要依据。将科技金融、科技中介、创业指导三类人才纳入省级科技人才计划重点培育。

加强军民(央地、部省)深度融合发展。通过创新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建立军转民创新创业专业孵化器,吸引持有技术成果、具有创业条件的技术人员入驻,5年内保留回原单位的通道。支持涉军科研院所与地方高校以“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建专业孵化器,推动军转民、民参军。发起设立了首期4.2亿元的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支持兵器集团等单位建立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专业孵化器。启动建设军民(央地、部省)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信息互通、资源共用、协同攻关。目前,军口大型仪器设备1398台套通过平台实现合作共享;整合16家航空航天单位优质科技资源,制定了空天动力研究院组建方案。

探索构建区域创新发展新模式。成立了高新区发展联盟,发挥西安自创区核心引领作用,促进试验区、示范区、高新区、开发区联动发展;支持杨凌建设全国农业科技成果交易示范区。鼓励西安自创区托管其他高新区的部分区域,支持其它高新区在自创区设立“飞地”科技园区。组织各地市梳理科技需求、产业现状及资源禀赋,形成“一市一策”“一县一策”,在此基础上,支持各地市向西安反向派驻“科技特派员”,由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协调,通过需求调查、成果对接、转移交易、落地转化,推动西安富集的科技资源向市县辐射转化。自2016年起连续三年支持每个地市依托本地高校、龙头企业建立一个“政产学研金”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发挥所在地市高校在需求推送、成果承接中的纽带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试验区、自创区先行先试作用,推动“陕九条”落地落实,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创新型省份建设。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