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推出鼓励科技成果转化"18条" 转化收益70%归个人

东南大学推出鼓励科技成果转化"18条" 转化收益70%归个人

1月20日公布的东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全方位给科技成果转化“加油”。方案中明确规定,“以技术转让或许可方式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学校从技术转让或许可所得的净收益中提取70%用于奖励技术团队和发明人,学校、院系分别按20%、10%的比例对净收益进行分配”。

据东南大学副校长吴刚介绍,东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共包括18条,涵盖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方方面面。

实施方案的一大亮点,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收益比例。据东大资产经营管理处处长江汉介绍,此前东大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支配比例,技术团队和发明人与学校、院系的占比分别为60%、30%、10%。“此次技术团队和发明人净收益支配比例提高到70%,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转化成果的积极性。”

“在技术发明人许可的情况下,允许3年内以无偿许可知识产权的方式向学生授权使用科技成果,引导学生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江汉解释,此举既有助于教师科研成果转化,也有利于促进学生创新创业,是一举双赢的新举措。

“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位,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评聘制度。”东大科研院副院长张晓兵介绍,为了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果方与企业间存在的“断裂带”,学校专门成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增值工程团队,由团队对拟产业化的科技成果进行再加工,以释放其内在的产业化价值,便于成果转化双方无障碍“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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