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出台创业孵化 服务补贴暂行办法

苏州市区出台创业孵化 服务补贴暂行办法

本报讯 最新消息,苏州市区创业孵化服务补贴政策新鲜出炉。记者昨天了解到,按规定,经过评估认定,每实际孵化成功1家企业,将对孵化服务机构给予1万元的创业孵化补贴。

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等)内,为在孵化企业提供孵化服务,并经认定、具有在苏州市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的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均可申请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根据规定,申请该项补贴的创业孵化服务机构,须为在孵企业提供2年及以上的创业辅导、跟踪指导、融资支持等全程跟踪服务。成功孵化的企业须在入驻孵化基地后,孵化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孵化服务前6个月至搬离基地期间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注册地须为创业孵化基地),且搬离基地后在本市范围内继续经营满6个月及以上。同时,在孵企业的创业者须为市区(姑苏区、高新区)户籍创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记者了解到,由街道、区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服务机构每半年度分别向所属街道、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报市区新入驻孵化企业预申报花名册,并逐步接受初审、复审、核实以及现场勘查等。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于申请补贴的当年第四季度填报《苏州市区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申报表》和《苏州市区创业孵化成功企业花名册》,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创业孵化基地办理申报手续。创业孵化基地依据管理权属,将资料报至相应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逐级报送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区初审后,由市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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