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

洛阳市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再添新动力。凡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由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大赛、论坛、会展等活动,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洛阳市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支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重点支持列入《洛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推进方案(2016—2018)》的大赛、论坛、会展等形式的创业创新活动,包括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论坛、国家小微企业商品交易会、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先进制造业总决赛、国家大工匠工艺极限大赛、洛阳创业之星大赛等。未列入其中的创业创新活动,可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咨询申请事宜。

《办法》明确,由市政府主导的或受市政府委托的创业创新活动,市财政全额负担相关费用;由企事业单位主导的活动,市财政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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