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计划

上海出台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计划

本报讯 上海市近日发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2年)》。该计划紧紧围绕国家鼓励“双创”的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形势变化、矛盾变化,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上海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

据悉,2009年至2017年,上海已连续3轮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3年行动计划,累计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0.6万人,带动就业82.5万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从2008年的7.4%提高到了2017年的12.6%。为确保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更显著、工作更可持续、更有利于目标任务的实现和考量,新一轮行动计划的实施周期延长至5年。

新一轮行动计划紧扣继承与创新结合、降本与提质并重、普惠与精准兼顾、政府和社会协同的4个原则,明确了多个目标。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提出未来5年全市帮扶引领成功创业5万人,成立3年以内的初创组织每年创造就业岗位不低于30万个。在创业活跃度方面,提出本市居民创业活动率要保持在12%以上的较为活跃的水平。在发展创业载体方面,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要超过300家。

新一轮行动计划力求“全程覆盖”,围绕创业准备、企业创办、企业初创、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提出加强创业能力培养、提升创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实施更加普惠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促进创业企业创新发展等举措,构建了覆盖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同时,坚持“重点聚焦”,针对缓解融资难的需要,提出了拓展多层次创业融资渠道的举措;针对提升创业质量的需要,提出激励包括台港澳在内的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举措;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提出推进精准高效创业服务的举措;针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需要,提出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举措。

在新一轮行动计划的一揽子政策体系中,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合并、完善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和创新推出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等4项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被视为突出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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