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本建成佛山市技术转移体系

2020年基本建成佛山市技术转移体系

佛山市科技局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适应新形势的全市技术转移体系。

《意见》围绕激发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力、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等方面部署了六大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对我市企业引进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实现转化(包括购买技术成果、委托技术开发等形式)的,对于其中成效显著、产业化效果明显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达20万元及以上的,按技术合同中买方和卖方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3%分别给予资助,每年每个单位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另外,在经市科技局公开遴选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平台上达成的技术交易,如买卖双方至少有一方在佛山的,可按照每个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资助。每个技术交易合同资助不超过20万元,每个平台每年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还实行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补制度,对全市各技术合同登记点按全年登记技术交易额的0.2%进行补助。

《意见》提出,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全市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团队等科技平台至少实现1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全面覆盖、布局合理,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0亿元,建立至少1个全市性技术转移平台,一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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