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现代化:苏州方案“出炉”

农业农村现代化:苏州方案“出炉”

5月28日下午,中国农业科学院、苏州市人民政府在京联合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这是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指出,该《指标体系》是苏州对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的积极探索,为苏州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方向,也为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苏州方案。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国农科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华俊表示,《指标体系》的发布是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苏州样板的新起点,也是中国农业科学院与苏州市人民政府院地合作的新起点。

据介绍,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全国层面将在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明确,全省层面到2030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时,国家和江苏省明确提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苏南地区到2022年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苏州立足地方实际,率先出台《三年行动计划》,以大力实施20项重点工程为抓手,确保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比全省提早了8年,比全国提早了13年。

为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模样更加形象具体,中国农科院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该《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框架设定为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融合4个领域,制定3级指标,涵盖市、县、镇3个行政层级,总体形成“四三三架构”。其中市级评价指标体系由12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根据国际发达国家标准、国内先进城市地区标准和苏州市特色标准,设定“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水平”目标值及相应权重,可测算出一个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的综合评分。0-59分为发展起步阶段,60-79分为转型跨越阶段,80-89分为基本实现阶段,90分及以上为全面实现阶段。根据测算,2019年苏州市综合得分为79.22分,到2022年综合得分预估达到89.95分,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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