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创新十九条”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创新十九条”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日前,《厦门火炬高新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19条惠企措施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厦门火炬高新区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潜能。

完善政策体系,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措施》将原厦门火炬高新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创新十条”、“创新新四条”、火炬创新券、促进技术交易等政策进行梳理合并,增加支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成长、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支持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以及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覆盖了研发创新、企业培育、引才用才、创新生态、知识产权等方面内容,形成了更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政策措施实、奖励力度大、创新举措多、受益范围广。

加大政策力度,助力企业创新升级。《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原政策中部分措施的扶持力度,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奖励由32万元提高到70万元,对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奖励由32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支持企业引才用才条款,单家企业可获得的人才奖励及补贴总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一年度该企业中所有员工因个人所得对高新区财政实际贡献的80%提高到100%;园区企业使用火炬创新券(有效期内)可抵扣合同应付金额的比例由原来的35%提高到40%。

优化政策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措施》中“鼓励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促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成长”、“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培育知识产权优质企业”、“鼓励企业申报专利奖”等六项措施实行“免申报”政策兑现方式,企业无需提交申报材料即可获得政策奖励资金,真正实现企业“一趟不用跑、政策红包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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