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科技企业孵化器 每年补贴奖励最高各300万

东莞科技企业孵化器 每年补贴奖励最高各300万

8月17日,备受关注的《东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提出实施孵化器筑巢育凤行动计划,依托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高水平孵化器、依托镇街园区力量建设孵化器、依托优势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进一步加快全市孵化器建设。

通过评定,同一孵化器每年可享受累计最高300万元的补贴类资助、累计最高300万元的奖励类资助。

孵化器要符合“八有”条件

《办法》规定,认定市级孵化器的单位必须是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并符合“八有”条件,即有孵化场地、有孵化企业(项目)、有孵化团队、有孵化政策、有孵化设施、有孵化服务、有孵化基金、有孵化机制。

认定资料包括《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法人资格证明、孵化设施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据了解,市科技局每年发布认定申报通知,各申报单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所在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后报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对审核通过的单位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后的结果上报市政府审批,并向审批通过的申报单位颁发《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证书》。

评定分为三个等次

根据《办法》规定,市级孵化器的评定分为A档、B档、C档三个等次,评定的维度包括:孵化面积;孵化企业(项目)数量;累计毕业企业(项目)数量;已申请或拥有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孵化企业(项目)占孵化企业(项目)总数的比例;孵化企业(项目)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管理人员中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聘任创业导师的数量;上年度开展孵化服务活动的数量;孵化基金的规模;孵化基金投资孵化企业(项目)的数量。

已获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的,即可自动具备市级孵化器A档、B档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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