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申请启动

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申请启动

日前,河北省科技厅转发了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这也意味着河北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申请正式启动,申请范围同时包含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并经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

按照去年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孵化器需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二是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三是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75%以上(含75%)。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接待室、会议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和图书馆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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