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促就业创业15条利好措施

福建省出台促就业创业15条利好措施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每人最高可获1000元补贴、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省政府日前出台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15条利好措施,“含金量”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这项政策本身就是一个创新和升级。”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新政实现了就业对象从“扶弱”为主向“扶众”转变,政策受益面更广。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新形势下扩大就业的新引擎,也是此次新出台就业政策的最大亮点。记者注意到,在15条措施中,有6条都是关于创业。

“我省原有创业政策制约因素多、政策面较窄,难以满足新形势需求。”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新政,围绕“减、加、乘”三字诀,我省支持创业的调控思路清晰——

清障减负做“减法”: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制,精简审批,减税降费,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建立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等。

搭台助力做“加法”:盘活现有资源,比如原有各类园区、商业用房或闲置厂房等,为创业者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同时,将创业扶助项目从2项扩大为7项。其中,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除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外,其余符合条件人员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万元。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等租用经营场地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大众创业做“乘法”:将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扩大到所有国有企事业单位。明确提出高校、科研院所等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鼓励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保留学籍休学自主创业。力争到2020年,当年参加创业培训的人数不低于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总数5%。

“还有一个亮点,就是从单纯抓就业向经济产业政策与就业联动转变,在服务产业发展中促进就业创业。”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首次明确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要求各地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保持第二产业就业份额稳中有升,提升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拓宽农村就业领域。

同时,首次提出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在全国率先实施“企业用工调剂计划”,推行淡旺季调剂、校企对接调剂、村企亦工亦农调剂等。

《通知》还对托底帮扶就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试用期可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提高社保补贴标准至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纳额的2/3,同时首次提出将技工院校纳入职业院校招生平台,高级技师可直接参评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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