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众创空间认定有了硬标准

晋城市众创空间认定有了硬标准

众创空间具备一定的可自主支配场地,高校内应不低于200平方米,其他应不低于5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设立有一定金额的种子基金,专兼职创业导师数量不少于3人,每月举办不少于2次的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以服务创客为主的众创空间聚集的活跃创客不少于30人,以服务团队为主的众创空间所聚集的活跃创业团队不少于6个。

近日,记者从市科学技术局了解到,全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已出台,从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基础设施、创客数量等方面划出了硬标准,明确了一系列鼓励扶持举措,以促进众创空间健康发展,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

这一办法指出,众创空间是指晋城市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市科学技术局相关人士介绍说,申请认定众创空间须同时满足五大条件:有独立的运营机构,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机构可以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能够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求。有完善的基础服务配套设施,众创空间应具备一定的可自主支配场地,高校内应不低于200平方米,其他应不低于5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并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具备完备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设立有一定金额的种子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聘任由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数量不少于3人,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每月举办不少于2次的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整合并链接社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具备低成本或免费的办公条件,可建立新型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在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通过开放共享降低成本,向创业者提供灵活、低收费或免费的日常服务。聚集起一定数量的创客或创业团队,其中以服务创客为主的众创空间聚集的活跃创客不少于30人,以服务团队为主的众创空间所聚集的活跃创业团队不少于6个。

同时,晋城市还将对众创空间提供一系列优惠扶持举措,积极鼓励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老旧厂房、闲置房屋等潜在场地在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改建为众创空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首次申报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的,市级财政按入孵企业占用场地的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资金补助。鼓励市级众创空间申报认定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凡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的,在市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凡认定为省级的,在市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资金补助;凡认定为国家级的,在省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资金补助。全市科技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补助资金用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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