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科技项目遴选评审实施实行“三权”分离

贵州科技项目遴选评审实施实行“三权”分离

8月上旬,贵州省科技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遴选程序》下发试行。该办法最大看点是,对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全程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

据介绍,贵州省科技厅为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性以及评审效率,根据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原则及风险点防控分析结果,制定并试行该遴选程序。该程序主要用于省级“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计划”。

首先,决策层面由各业务处室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制定工作目标,然后广泛征集相关部门、行业、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需求,研究拟定申报指南,经厅长办公会审核后通过“科技云”信息平台发布。

执行阶段,则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科技云”信息平台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同时向省科技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报资料。随即,对“科技云”信息平台受理的项目进行“三查”:知识产权管理处“查专利”,省情报所“查新”,省科技信息中心“查重”。“三查”过关后,进入由厅政务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的专家评审程序,进行网评和会议评审并将初选结果排序存档。然后,进行处室联评会审表决,其结果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最后进行项目公示。

监督层面,即项目申报遴选评审全程,要在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厅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评审专家抽取环节合规性、保密性实施过程监督,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会议评审选择性到场监督;委托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对各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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