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质押连续倍增 券商缺位银行独占业务主动权

新三板股权质押连续倍增 券商缺位银行独占业务主动权

如今,新三板定增市场已经稳定在单月150亿左右这一规模,定增也成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最主流的融资方式。

但是频繁的定增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处于发展阶段惜售股权的企业来讲,难免有稀释股权甚至控制权旁落的担忧。另外一方面,尽管股转

系统一再提速审核效率,缩短审核时间,但企业的定增通常还是要花将近2个月的时间。

因此,股权质押这种“短”、“快”、“灵”的融资方式在新三板市场中逐渐受到青睐。

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2014年全年新三板企业的股权质押次数为248次,而这一数字到了2015年增长至648次,增长了161%。时间进入2016年,截至3月9日,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次数为278次,超过2014年全年。

“一方面新三板企业的数量在增加,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展了面向新三板企业股权质押的业务,几方面因素的叠加让新三板市场的股权质押的热度逐渐升温。”华泰证券一位研究员指出。

股权质押需求旺盛

根据上述数据显示,新三板市场股权质押的活跃度在逐渐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股权质押这种融资方式。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股权质押在某种程度上与新三板不多的几种融资方式有效地形成了互补。

目前,定向增发依旧是企业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但是因为定增属于股权融资,企业在通过定增融资的时候会对股权稀释,或者股权贱卖等情况有一定的担忧,企业需要更加灵活利用手中股权且不会对股权造成影响的融资方式。

因此,股权质押成为企业愿意尝试的一种手段。

北京地区一家挂牌企业董秘向记者表示,企业股东一直在寻找股权质押的融资渠道。因为股权质押不会稀释股权,也就避免了因增发丧失控股权的风险。

与此同时,很多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为轻资产类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的时候并没有很好的抵押物,因此股权便成了这些企业股东不多能够利用的资源。

“此类轻资产公司大多数科技含量较高,创造价值的核心不在于固定资产,而在于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难以量化的资产。轻资产公司由于缺少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而难以从银行申请到贷款。在股转系统挂牌之前,其股权流动性较差,且定价相对困难,股权质押得不到银行的认可。但在股转系统挂牌之后,公众公司的身份、流动性的增强和变现渠道的出现为公司质押的股权增加了保障,其股权质押融资行为也得以顺利实现。”兴业银行一位参与过新三板企业股权质押业务的人士认为。

记者在采访和梳理材料同时还发现,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类似的是,新三板企业中用来进行股权质押很大一部分股份的比例也是限售股,而这一比例甚至高于上市公司。

“因为新三板上的企业多数是在2014年后挂牌新三板,因此很多企业股东的股份尚在限售期。”海通证券一位承做新三板业务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尽管目前新三板二级市场长期萎靡,很多企业股价腰斩,但是因为质押的是限售股,因此被平仓的风险也相应地低一些。

“股权质押方即便违约也要等到股票解禁期满才能处置。因此,这样一个时间窗口就给了实际操作中有多种化解风险的方式。另外一方面,股票质押市场绝大多数融资方是上市公司大股东、 控股股东、关联方、董监高,在触及预警线和平仓线的时候,一般会同质权人协商解决。”前述海通证券的人士讲到。

银行仍占据主导权

企业需求旺盛是使得股权质押业务升温的其中一个原因,而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展股权质押这项业务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2014年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一篇针对新三板市场股权质押的报告,当时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开展相关业务的机构仅有银行、担保公司、投资机构、租赁公司以及个人。

如今,信托公司、P2P公司、券商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商业保理公司均加入了提供股权质押业务的行列中来。

根据股转系统最近一次的官方数据显示,银行股权质押业务的占比将近80%,经过近两年的发展,银行依旧是新三板市场中股权质押业务占比最高的机构。

根据记者的不完全统计,2015年银行股权质押业务占所有参与主体的比例将近60%,依旧占据主导权。

“实际上从一开始,新三板企业的股权便是银行,尤其是农商行或股份制银行较为喜欢的抵押物之一,首先新三板企业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其股权具有公允性和流通性,爆发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另外一方面,针对新三板企业的股权质押,银行有较强的议价权,股东融资的成本不低,银行的利润率高。”前述兴业银行人士指出。

但值得注意是,券商作为新三板市场主要的机构参与主体,却在近几年中缺位股权质押业务。

记者了解到,仅有极少数的券商以不透明的方式进行股权质押业务,券商在股权质押业务上仍需监管放行。

实际上,监管层也在多个场合表示将适时推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市场认为,监管层在推出了针对上市公司,以及场外市场的有关政策之后,也将很快落地针对证券公司在新三板上的股权质押业务。

一位接近股转系统的内部人士也表示,对挂牌公司来讲,主办券商也可以作为其股权质押融资的对象。主办券商作为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人,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潜力和信用状况都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此外,做市商制度推出后,主办券商可以建立起对挂牌公司股权价值的科学评价体系,以便大力发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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